虚挂中介业务:一般是指保险公司将本是其他销售渠道的业务,主要是直销团体业务转到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代理公司或经纪公司),由保险公司以转账方式向中介公司支付直销业务无法支付的手续费,中介机构向保险公司出具中介业务手续费发票。然后中介公司扣除一定的费用后将手续费以现金方式返回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返回的费用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投保直销业务的单位相关人员。虚挂营销员业务和此类似。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六)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
(八)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九)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评估机构,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
(十一)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十二)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十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附新闻报道:
虚挂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永诚财产保险及相关人员被罚款20万
2021年6月18日,青岛银保监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因虚挂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罚款人民币十三万元。因对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虚挂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一案承担责任,高坤被警告并处人民币四万元罚款,张鹏被警告并处人民币二万元罚款,王仁武被警告并处人民币一万元罚款。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尚青龙